年度股東大會每年於12月3日上午10時正在本基金的註冊辦事處或股東大會邀請函所指明位於盧森堡的任何其他地點舉行。倘該日並非銀行營業日,則大會將於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舉行。倘盧森堡法律及法規准許,年度股東大會可於上段所述以外的日期、時間及地點舉行。該日期、時間及地點將由董事會釐定。大會通告將於相關會議召開前至少8日送達全體登記股東。該等通告將包括大會的時間及地點、議程、入場條件以及盧森堡法律所訂明有關最低法定人數及大多數的規定等詳情。根據公司章程及盧森堡法律的規定,股東有關本基金的一切決定將於全體股東大會上作出。所有僅涉及一個或以上成分基金的股東決定,可由相關成分基金的股東作出(經法律授權)。在該情況下,公司章程所訂明的最低法定人數及大多數規定將適用。在一名或以上股東的投票權被中止的情況下,該等股東應會收到召開大會的通告並可出席股東大會,惟於釐定大會是否滿足最低法定人數及大多數規定時,其股份將不予考慮。
根據《2010年法案》,投資者有意認購股份前,必須及時提供關鍵投資者資料文件。於投資前,敬請投資者先瀏覽管理公司網站www.assetmanagement.pictet,並下載相關的關鍵投資者資料文件,然後再進行任何申請。由於公司會不時發佈關鍵投資者資料文件的更新版本,因此擬於日後作出額外認購的投資者預期亦要如此審慎。投資者可於本基金註冊辦事處免費索取該文件的印刷版本。
上述規定在作出必要修改後適用於轉換的情況。視乎分銷所在國家的適用法律及監管規定(包括但不限於MiFID),強制性附加資料可由當地的中介機構/分銷商負責向投資者提供。
任何人士如欲收取有關本基金的其他資料(包括行使本基金的投票權所遵循的策略、現行擁有權政策、利益衝突政策、最佳執行政策及投訴解決程序),或如欲就本基金的運營作出投訴,務請聯絡管理公司(即Pictet Asset Management (Europe) S.A.)的合規主管,地址為15, avenue J.F.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當前所有權政策的詳細信息載於此處;管理公司的投訴解決程序及CSSF庭外投訴解決程序的詳細信息載於此處。
該等文件的副本亦可免費索取。
務請注意,有關保護消費者集體利益的代表行動的歐洲指令(2020/1828)(「指令」)預期為消費者確立一個賠償機制。該指令預期於2023年6月25日轉為國家法律。同時,Pictet Asset Management (Europe) S.A.致力通過其投訴解決程序及CSSF庭外投訴解決程序解決任何提交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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